发布时间:2019/05/08浏览次数:79
根据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聊组通字[2019]2号)文件要求,组织全体党员于2019年3月1日在山东联森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了组织生活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李茜同志主持,由王洪岩同志参加督导,会议首先在李茜同志的宣读带领下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就工作条例中和联合党支部工作密切联系的条款进行了详细解释和讨论。
随后,全体参会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市委出台的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关规定。
全体参会党员本着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原则,认真地进行了自我剖析,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党员逐一进行了发言,既勇于剖析自己,又敢于批评他人,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治治病的预期效果和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